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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健康记录
您有权查阅由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如医生或牙医)或医疗保健提供者(如医院、诊所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持有的健康记录。
通常情况下,实际记录,即文件、档案、存储盘等,是由制作记录或持有记录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或医疗保健提供者保存的。
通常情况下,获取您的健康记录意味着持有该记录的个人或机构会向您提供一份副本。如果您通过这种方式获取记录,您可能需要支付制作和寄送副本的费用。查阅权也可能意味着您有权在记录持有者的办公室查看原始记录。有时,对于私人医生,您可能只能获得记录摘要。您仅有权查阅2001年之后(即1988年《隐私法》(联邦)扩展至涵盖部分私营机构之后)由私人医疗保健机构制作的记录。
如果您需要查阅我们诊所保存的健康记录,请到接待处咨询工作人员,他们会协助您办理。您也可以参考我们的《患者查阅健康记录政策》,并填写申请表,然后通过下面的按钮提交给接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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